來源:新藍網·浙江網絡廣播電視臺
“現在的餐廳套路深,不有償使用吃不上飯!”昨天,金華市民朱女士向本報記者反映了一件怪事:她在餐廳吃飯,發現桌上只有一包有償餐具套裝,內含餐具、紙巾,也就是說,如果不使用就無法吃飯。
“聽說過紙巾有償使用,沒想到一雙筷子也要收錢,這不是強制消費嗎?”朱女士對這家餐廳的做法表示不解。
去餐廳就餐 為何筷子也要收錢
“周六晚上,我和朋友在萬達一家餐廳吃飯。結果菜上齊后才發現,邊上的紙巾包裝里面才有筷子,餐廳不直接提供。”朱女士說,該店提供的有償餐具套裝為每人2元,里面有一雙筷子、一包紙巾以及一根牙簽。換言之,如果不使用這個套裝就沒法用餐。
“我們就想要雙筷子吃點飯,不想用其他的東西。”朱女士說,當自己就此事咨詢服務員時,對方表示這是店內的規定。“菜都上了,也不想為這點事耽擱用餐時間。”于是,朱女士無奈之下使用了餐具套裝。
而之前,也有本地網友曾在網上發帖,吐槽過另一家餐廳類似的情況。“紙巾要另外收費大不了自己帶,用不完還能帶走了繼續用,可這筷子也要有償使用,我就不能理解了!”從該網友曬出的圖片來看,筷子和紙巾、牙簽等包在了同一個小包里,上面寫明了有償使用。
“誰也不會計較這兩元錢,就是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。”朱女士很費解。
消保部門表示 強制提供有償餐具屬侵權
記者在對市區多家餐廳走訪時發現,免費提供餐具的占了絕大多數,至于朱女士所說的餐具套裝,在走訪中記者在萬達的兩家餐廳內都有發現。
一餐廳負責人表示,就像一次性消毒餐具一樣,之所以使用這種“筷子、濕巾、餐紙、牙簽”四合一的“四件套”,也是節約了餐廳后續的清洗服務成本。如果顧客不愿意,餐廳也會盡量滿足顧客的消費需求。
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工作人員介紹,消費者在就餐時,享有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,而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餐具是餐飲經營者最基本的義務。如確有必要,餐館可以為消費者提供免費餐具和有償使用餐具,供消費者自行選擇。如果消費者使用的是有償餐具,餐館也應該提前告知。讓消費者在無從選擇的情況下有償使用餐具是典型的“義務轉嫁”,涉嫌損害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。倘若餐廳強制要求使用收費餐具,消費者可在保留相關憑證的基礎上撥打12315投訴熱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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