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1月19日訊 昨日,株洲荷塘公安月塘派出所通報了一起案件,犯罪嫌疑人肖某從2011年開始,從打工的超市里共“順”走52萬元,在這期間,超市老板并沒有發現“錢少了”,直到今年年初盤點時才察覺出了蹊蹺。那么,嫌疑人肖某到底是怎么監守自盜的呢?
這幾年,在荷塘區合泰大街經營超市的肖先生一直為生意不好而發愁,“想著沒虧,也就沒當回事。”
后來,肖先生追加投資,將店面重新裝修,“生意好多了,但還是沒賺錢,我就不懂了。”發現不對勁后,今年元旦之后,肖先生決定徹底對貨物和營業款進行一次盤點,結果發現賣出去的商品根本對不上數,于是展開了內部調查。
經過調取超市監控,肖先生發現營業員肖某多次從收銀機里拿錢。于是,肖先生立馬報警。
接到報案后,民警對肖某和肖某的丈夫進行了抓捕。
據肖某交代,超市老板雖然常常在超市,但不會每天都核對貨物和營業款。從2012年開始,每逢有顧客結賬,她會先按照正常流程掃碼、收銀,如果顧客沒有主動索取小票,就會暗中將掃碼生成的部分交易刪除之后,再“順”走營業款。
一個月差不多要偷近萬元
肖某告訴記者,2006年,她到這家超市工作一段時間后離開,2011年,她再次回到該超市工作,“因為做事麻利又是老員工,老板信任我,就直接讓我收銀,經手營業款。”
當時,肖某月薪一千六七百元,丈夫對此頗有微詞,為了讓丈夫對她刮目相看,從2012年開始,她就打起了營業款的主意。“曉得老板不會對賬,拿了幾次都沒有被發現,膽子才越來越大。”
值得一提的是,為了統計盜竊的金額,肖某還把每次的金額記錄在本子上。記者在記錄本上看到,肖某最多時拿了445元,少則100元。“一個月差不多要偷近萬元,經統計,6年一共偷了超市52萬元。”辦案民警介紹,對于肖某的行為,丈夫一直知道,但并未勸阻。民警還說,肖某做收銀員,丈夫是名裝修工人,夫妻倆收入一般,還有兩個孩子需要負擔,6年時間,他們先后在市區買了兩套房,還買了一輛十余萬元的小車。
目前,肖某夫婦已被刑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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