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 夢想家新聞
11月1日起,
個人信息保護法將正式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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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科技的發展,
越來越多場所應用了“刷臉”技術,
比如“刷臉進門”、“刷臉購物”等。
但這一技術在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,
也面臨著不少安全隱患。
即將實施的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,
將如何監管安裝這些
“人臉識別”攝像頭的個人或者單位企業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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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3月2日,江門市江海區檢察院對轄區內“某某花園”、“某某豪庭”等7個住宅小區的物管公司涉嫌侵犯個人信息案進行立案調查。
這些物管公司未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獲得審核驗收,就擅自安裝并投入使用“人臉信息識別”門禁系統,且已完成大部分小區業主的人臉信息采集。
3月19日,檢察院還組織召開“人臉信息識別系統安全監管”公開聽證會,邀請區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市場監管局等代表共同參與。檢察機關采用“公開聽證+檢察建議”的方式,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,這在廣東也是首次。
與會人員最終達成共識: 住宅小區違規設置“人臉信息識別”門禁系統,存在泄露個人信息的風險,相關行政機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,加強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保護,維護社會公共利益。
中消協最近也發出提示,小區物業、經營場所不能強制業主或消費者進行“人臉識別”, 應當提供其他替代性的驗證方式,供業主或者消費者自主選擇。
廣州市民
(“人臉識別”攝像頭)沒有標識的多,一般都是安裝在角落之類的,大部分都沒有提示的。
廣州市民
信息泄露了,貸款(公司)那些人就會整天發騷擾短信給你。
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第二十六條規定: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、個人身份識別設備,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,遵守國家有關規定,并設置顯著的提示標識。所收集的個人圖像、身份識別信息只能用于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,不得用于其他目的;取得個人單獨同意的除外。
即將實施的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規定,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、個人身份識別設備,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,并設置顯著的提示標識。所收集的個人圖像、身份識別信息只能用于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,不得用于其他目的。
法治廣東研究中心主任 宋儒亮
去到哪里都給我進行人臉(識別),是被看似方便,但是一旦保管不善,泄露或者丟掉了,這帶來的風險讓你“寸步難行”,因為你不知道誰拿了你的“人臉信息”去做了很糟糕的事情,而你真是有口難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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