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我蘇網
進入小區必須要“刷臉”,一些物業公司強制設置業主出入“人臉識別”系統后引發了很多爭議。
10月28日,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提示,小區、經營場所不能強制業主或者消費者使用人臉識別。濫用“人臉識別”,究竟會有哪些安全隱患,目前,各個小區執行的情況如何呢?
此次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提示中提到,嚴格限制對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,小區、經營場所不能強制業主或者消費者進行人臉識別。也就是說,不能將人臉識別作為出入的唯一驗證方式。
對此,長期從事網絡信息安全研究的專家認為,人臉識別相較于其他識別方式具有一定的優越性,但是也確實存在著信息泄露的風險。
10月29日上午,記者走訪了南京多個小區。位于湖北路的新泉里小區沒有專門的物業公司,由居民自治管理,為了安全起見,所有人員必須要通過“人臉識別”才能進入小區。
與新泉里小區不一樣的是,很多小區雖然也設置了人臉識別系統,但是為了給業主更多的選擇,“人臉識別”并不是認證人員有通行權利的唯一方式。
對此,法律界人士表示,此次中消協發聲,是為了督促經營者要切實落實好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的相關規定。
北京瀛和(南京)律師事務所律師費霖介紹:“根據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的規定,我們的面部識別實際上是屬于個人信息的一種,既然屬于個人信息的話,要征得個人的同意,小區才能夠進行收集、使用、儲存、加工、傳輸和公開。只能通過人臉識別的方式進入小區,實際上物業的這種做法既違反了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,同時也違反了業主委員會與物業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,因為根據物業服務合同,小區的物業應該為業主提供便捷的合法的進入小區的方式?!?
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將于11月1日正式實施,實施后將為個人信息的保護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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